何謂長照車隊
長照通用車車隊
(一)服務對象
- 實際居住高雄巿,經高雄巿長照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65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、55歲-64歲原住民,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- 偏遠地區:那瑪夏區、桃源區、茂林區、田寮區、六龜區、甲仙區之使用者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(含)以上外,其餘地區使用者須為長照需要等級為第4級(含)以上。
(二) 申請長照接送服務流程
- 直撥1966長照專線,照管中心安排訪視時間
- 照管專員/個案管理師依約至家中評估
- 照管人員擬定照顧計畫
- 評核符核長照資格者,照顧服務項目有就醫交通接送,且指定好客來車隊之長照個案,即可來電預約長照接送專車。